
保全担保金额多少
时间:2024-08-19
在诉讼实践中,法院在审查保全申请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诉请、案由、证据材料、执行标的价值、被申请人的资产状况、以及申请担保的具体方式等,通过综合分析后,做出是否准许保全的裁定以及担保金额的确定。
不同的保全方式对应着不同的担保金额计算方式:
冻结金额通常为诉讼请求数额的双倍,但有下列情形的,可按诉讼请求数额的1.5倍计算:
(1) 被告有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等逃避执行行为的;
(2) 被告的财产难以估价或者变现的;
(3)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查封金额通常为诉讼请求数额的1.5倍,但有下列情形的,可按诉讼请求数额的1倍计算:
(1) 被告已提供担保的;
(2) 被查封的不动产价值明显超出诉讼请求数额的;
(3)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查封扣押金额通常为诉讼请求数额的2倍,但有下列情形的,可按诉讼请求数额的1.5倍计算:
(1) 被告已提供担保的;
(2) 被查封扣押的动产价值明显超出诉讼请求数额的;
(3)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禁止的股权份额不得超过诉讼请求的数额,但有下列情形的,可全部禁止转让;
(1) 被告已提供担保的;
(2) 被禁止转让股权的价值明显超出诉讼请求数额的;
(3) 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对于其他保全方式,如限制消费令、限制出境令等,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担保金额。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保证金等。其中,保证人需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即保证人的财产价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
保全担保金额并非一成不变,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整保全担保金额:
(1) 执行标的、诉讼请求发生变更的;
(2)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3) 执行过程中出现违反保全义务的;
(4) 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当事人申请调整保全担保金额的,应当向原申请保全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重新对担保金额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
可以。当事人可以分期提供担保金额,但应当及时完成全部担保金额的提供。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法院通常会责令申请人追加担保金额。如果申请人不追加担保金额,法院可以驳回保全申请。
担保金额在保全申请被撤销或驳回后,或者执行完毕后,应当由法院依法退还给提供担保的当事人。
李某诉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冻结张某在某银行存款50万元。法院审查后,考虑到张某财产状况良好,执行标的金额较大,遂裁定冻结张某存款120万元。
王某诉刘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中,王某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刘某名下位于某小区的房屋一处。法院审查后,考虑到该房屋价值远高于诉讼请求金额,且刘某未提供担保,遂裁定查封扣押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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