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财产裁定书范本
时间:2024-06-28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也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涉及标的额巨大、财产处置复杂的情况。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申请财产保全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而人民法院在审查了财产保全申请后作出的裁定,即为财产保全裁定书。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对保全财产裁定书的范本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参考。
保全财产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裁定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全财产裁定书具有以下特点:
1. **司法性:** 保全财产裁定书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
2. **独立性:** 保全财产裁定书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行为,不以本案诉讼的最终结果为前提。
3. **暂时性:** 保全财产裁定书的效力是暂时的,待本案判决、裁定生效后,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4. **强制性:** 当事人必须遵守保全财产裁定书的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是保全财产裁定书的通用范本,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调整:
**(法院名称) **
**民事裁定书**
( ×× ) ×民保字第 ×× 号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身份),(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身份),(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与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本院(写明申请保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写明准许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 ×日内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担保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三、被申请人如果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年××月××日
书记员 ×××
1. **首部:** 写明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当事人基本信息等。
2. **事实:** 简要概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
3. **理由:** 阐述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依据,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分析说明。
4. **裁定:** 明确具体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包括保全标的、保全范围、保全期限等,并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义务和被申请人享有的救济权利。
5. **落款:** 写明裁定作出日期、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盖章。
1. 申请财产保全应及时,最好在起诉前或起诉的同时提出。
2.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等。
3. 财产保全裁定书一经作出,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 财产保全裁定书的效力是暂时的,待本案判决、裁定生效后,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总之,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在实践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理性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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