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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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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的受理范围:


一、地域范围:


我院辖区内的各类案件。


二、标的范围:


1、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在丽水辖区的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


2、发生在本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以及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商独资企业的第一审商事案件;


三、选择范围:


当事人协议约定选择本院管辖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范围:


   1、履行地、加工地在本院辖区的案件;


   2、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本院辖区内的案件:


   3、不动产在本院辖区的案件;


   4、交通事故发生地在本院辖区的案件;


   5、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在本院辖区的案件;


   6、被限制人身自由在本院辖区的行政案件;


   7、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本院辖区的行政案件。  (集团诉讼及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


五、指定范围:


上级法院指定、指令本院管辖的案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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