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诉讼费收费标准
在现代社会,财产保全诉讼已经成为了很多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需要保全财产的当事人来说,了解相关诉讼费用是极为重要的。
一、财产保全诉讼费主体
财产保全诉讼费分为国家指定的基础费用和实际支付的其他费用。基础费用包括裁判费和诉讼费。其他费用包括公告费、延长财产保全期限费、返还财产保全担保费、送达费等。
二、财产保全诉讼费标准
1.裁判费
裁判费是指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财产保全裁定的裁判费和财产保全执行的裁判费。
财产保全裁定的裁判费,是以保全财产的价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的。若财产价值不满1万元,则裁判费为60元;若财产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裁判费为600元;若财产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裁判费为1,200元;财产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则按照财产价值的1%计算。例如,保全财产价值为150万元,裁判费为150×1%=1,500元。
财产保全执行的裁判费,与被执行财产的价值有关。若被执行财产的价值不满1万元,则执行裁判费为30元;若被执行财产的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执行裁判费为300元;若被执行财产的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执行裁判费为600元;被执行财产的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则按照被执行财产价值的1%计算。例如,被执行财产价值为50万元,执行裁判费为50×1%=500元。
2.诉讼费
依据有关规定,财产保全诉讼的诉讼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根据诉讼标的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确定。被申请人参加财产保全诉讼的必要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申请人负担。
诉讼费的标准是根据财产保全金额的不同而异。如果财产价值不足1万元,则诉讼费用为50元;财产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诉讼费用为500元;财产价值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诉讼费用为1,000元;财产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费用为2,000元。(注:以上费用均为基础费用)
3.其他费用
财产保全诉讼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包括公告费、延长财产保全期限费、返还财产保全担保费、送达费等。其他费用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申请人需在缴纳基础费用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承担。
三、财产保全诉讼费用的缴纳
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在申请书中注明缴纳诉讼费的具体数额。在法院审核确认财产保全申请后,当事人应按照支付标准向法院缴纳相应的费用。
在财产保全诉讼期间,如有相关费用的变化,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调整诉讼费用,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四、财产保全诉讼费用的返还
在财产保全诉讼结束后,如保全财产未被收回或申请撤回或被撤销,财产保全诉讼费用应当全部或者部分退回当事人。具体退还情况,以法院裁定为准。
在收回公证存款、保函、银行本票等方式确定的担保财产时,申请人还需按照实际支付的银行收费及相关手续费等向法院缴纳有关费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诉讼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裁判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其中裁判费和诉讼费按照财产价值的不同计算。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在申请书中注明具体的缴费数额,随后按照规定缴纳。在财产保全诉讼结束后,财产保全诉讼费用应当根据法院的裁定情况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