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的规定最新版
财产保全是指为保障涉诉财产的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在执行法律程序中,财产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是在进行保全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费用由谁承担,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司法部于2020年修订发布了《财产保全费用交纳管理办法》,明确了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规定。
一、财产保全费用的分类
根据《财产保全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财产保全费用可以分为保全申请费和保全执行费。保全申请费指的是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前需要先支付的费用。保全执行费指的是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二、保全申请费的承担
1.当事人自行申请财产保全时,保全申请费由当事人承担。
2.当事人请求法院指定司法保全机构时,保全申请费由当事人预先缴纳,待法院、司法保全机构进行保全后将预缴费用列入保全执行费。
3.涉外案件中,涉外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保全申请费按照国际惯例或条约规定执行。
三、保全执行费的承担
在财产保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当事人或者其胜诉方承担。当事人在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要考虑到财产保全费用的支出,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全申请费和保全执行费的金额应当合理,不能过高。
2.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应当对费用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3.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不能支付财产保全费用的,可以采取减缓或者减免的措施。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保全已经成为了司法保护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手段。而保全费用是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降低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