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贸易和工程领域,财产保全保函是一种很常见的保险形式。财产保全保函是由保险公司发出的文件,目的是确保在特定条件下,受益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主要情景是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金捆绑在保函上,确保合同的交付和履行。
但是,在签署保全保函时,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保函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一般来说,通常是由申请保全保函的一方来承担保函费用,也就是“提单人”。这个规定是同质保函体系内所有类型保函的通行惯例。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即使合同中规定了保函费用由提单人承担,如果受益人(例如买家或承包商)能够在谈判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可能会对这一规定进行重新谈判。在谈判中,他们可能会寻求降低或免除保函费用负担的方式。最终的结果通常取决于谈判双方的实力和谈判技巧。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能会协商由另一方或多方共同承担保函费用。例如,如果承包商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够支付全部保函费用,那么业主可能会考虑分摊部分保函费用并且在工程完成后支付余下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可以找到另一个公司或合作伙伴来共同承担保函费用。
总的来说,在签署财产保全保函时,费用问题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无论是提单人还是受益人(通常是承包商或买家),都需要在谈判中仔细权衡各种可能的方案,并寻求达成一个有利于自己、公平和可行的保函费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