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程序之一,是指当当事人认为自己主张的权利存在被侵害的危险时,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法律保全措施,对保全财产、证据、行为等进行保护。那么,诉讼保全的种类有哪些呢?
1.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申请人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限制被申请人的财产处分或变卖,以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委托保管、先予执行等。
2. 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当申请人认为有可能丢失或被毁损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保全。证据保全的种类包括检查、拍照、复制、鉴定、封存等。
3. 行为保全。行为保全是指对被申请人即将实施的行为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损害申请人权益。行为保全的种类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某一行为、强制被申请人实施某一行为等。
4. 管辖权保全。管辖权保全是指在当事人争议管辖权时,被申请人恶意并与其有关系的第三人损害申请人的利益,申请保全其行为。管辖权保全的种类包括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害,追回物品,恢复原状等。
总之,以上就是诉讼保全的主要种类,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而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可以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