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法律规定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采取行为、保全财产等手段,以适当方式保障事实和证据不被毁损、变更或丧失,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在我国,诉讼保全法律规定严格,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诉讼保全种类
1. 扣押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指令以他的名义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
2. 暂停支付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指令以他的名义暂停被申请人的支付义务。
3. 禁止转让、变更、处分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指令以他的名义禁止被申请人转让、转移、变更、处分他的财产。
4. 查封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指令以他的名义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
5. 冻结保全: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指令以他的名义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中的资金。
二、诉讼保全的适用条件
1. 当事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可能侵害其合法权益。
2. 当事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采取保全措施是为了保全其权益,而不是为了给对方制造困难。
3. 当事人必须在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之时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被保全的财产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诉讼保全的程序
1.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 法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3. 法院依法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决定。
4. 如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向被保全人下发保全通知书。
5. 被保全人未接到通知书时依旧进行保全行为,则诉讼保全决定将被执行。
四、诉讼保全的效力
1. 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果保全决定被撤销或者被判决失败,申请人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如保全决定得到执行,则被保全的财产在诉讼期间不得转移或处分。
4. 如被保全财产遭到损失,申请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是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理由真实合理,并承担申请保全所带来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