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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法律条文规定

2023-04-14

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保全争议财产、确保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以下是关于诉讼保全的法律条文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认为有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形,有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证据保全可以采取收集、复制、鉴定等措施,行为保全可以采取禁止、制止等措施。

二、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财产保全应当适用于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当事人合法财产,不包括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财产。证据保全适用于确保证据不被毁损丧失或者变造,同时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保全适用于禁止、制止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并在决定后三日内发出保全裁定并执行。行为保全应当提交行为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予以保全,并在决定后三日内发出行为保全裁定并执行。

四、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保全裁定应当明确保全标的、保全期限和保全措施,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保全裁定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被申请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五、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提起诉讼或者其他民诉案件的上诉、再审程序时,提交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的决定书,并支付保全担保。申请再行保全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担保的财产不包括生活必需品和生产经营必需品。

以上是关于诉讼保全的法律条文规定,诉讼保全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申请保全也需要注意申请期限、证据的充分性和担保等要求,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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