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 债权文书模板
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基础
本案系甲方与乙方因借款合同纠纷发生的案件,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已向乙方支付了人民币X万元,但乙方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为保护甲方债权,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裁定对乙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乙方位于X地X路X号的不动产一处,价值人民币X万元;
2、裁定对乙方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应当提供有关证据,说明被申请人可能会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并说明申请诉讼保全的紧急性。”为此,本案申请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支持申请,并说明了被申请人可能会对其权益造成的损害情况以及紧急性。
三、裁决理由
1、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充分支持其申请;
2、本案所涉及的不动产和银行存款等财产具有公示性功能,因此可以对其采取查封和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保护申请人权益的必要措施,不会对申请人和第三人造成不良影响。
四、裁决结果
1、裁定查封乙方位于X地X路X号的不动产一处,价值人民币X万元;
2、裁定冻结乙方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
五、法律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也可以不提出意见。若不同意本裁定,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后15日内提起上诉。
六、送达方式
本裁定书一式XX份,其中原件一份,副本XX份,申请人送达被申请人后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裁定书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