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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保全有管辖权限制么

2023-04-13

诉中保全有管辖权限制么?

随着国际商务的迅速发展,涉外仲裁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能会提出诉中保全请求来保护其权益。但是,当事人在提出诉中保全请求时,是否需要考虑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管辖权问题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保全是一项紧急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仲裁裁决的执行效果。在涉外仲裁中,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因此,保全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其在保障仲裁裁决的执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我们需要知道,保全程序需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因此,当事人在提出诉中保全请求时,需要考虑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管辖权问题。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保全应当在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申请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由此可知,诉中保全的管辖权与财产所在地有关。

然而,在涉外仲裁中,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可能不在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者在事实上,其所在地甚至可能不在所属国家的辖区内。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参考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例如,根据《华沙公约》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缔约国申请诉中保全,无需考虑被申请财产所在地的管辖权问题。而在欧盟域内,根据欧盟“布鲁塞尔1号”条约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当事人在欧盟任一国家的法院申请保全都可以获得效力。

综上所述,虽然诉中保全的管辖权与被申请财产所在地有关,但是根据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被申请财产所在地不在被申请人所属国家的辖区内时,当事人可以在任何管辖权范围内的法院进行诉中保全申请。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辖权范围提出诉中保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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