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保全财产或者其他物品。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如果需要提交多次财产线索,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多次保全申请的。
首先,需要了解诉讼保全的概念。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其实质是在诉讼程序中提前采取一些措施,以尽可能地保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财产,为后续的诉讼程序提供条件和依据。
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些材料,包括财产线索和证据等。如果当事人在提交材料后,发现还有其他重要的财产线索需要提交,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多次保全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申请保全都需要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据和理由,不能无限制地申请保全。如果当事人滥用保全程序、恶意提出多次申请,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后续的保全申请,甚至给予行政处罚。
另外,原告在提出多次保全申请时,也需要考虑到时间和费用等方面的问题。由于每次保全申请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时间,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原告需要在多次保全申请前进行全面、充分的考虑。
综上所述,原告在诉讼保全时可以多次提交财产线索,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则和程序,不能滥用诉讼程序。只有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才能取得更好的保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