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们公司郑重声明,接受对方申请,为被申请人肖某申请的财产保全提供保证。
我司同意向贵庭提供诉中财产保全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保证贷款人若发生应赔偿义务,则本公司将按照判决文书的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就本担保函的内容与贵方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姓名、份额
本保函提供给申请人肖某(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人要求在被申请人周某、吴某甲及被告晏某诉讼中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申请人可以请求我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因本次保全产生的赔偿责任。
二、保证方式
我公司在此担保,若被申请人在本案中被判决承担赔偿义务,在判决书确定了被申请人应承担的保全返还、担保金及申请人因保全损失而引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金额后,本公司将于收到法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贵庭提供赔偿,直到被申请人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如果申请人放弃担保,则本公司不再承担保全的责任。
三、保证期限
本担保函的保证期限为被申请人肖某向贵庭提交担保函之日起至本案所有赔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四、担保金额
本担保函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如果被申请人肖某的赔偿义务超过本担保函担保的最高金额,本公司不再承担超过本保函担保金额的部分。
五、担保费用
本担保函的担保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对申请人在本案中的权益不负有实质性义务。
2.本担保函只对被申请人肖某申请的本案中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不包括其他案件。
3.本担保函一经签署将不可修改、撤回。
4.法院收到本担保函且确认其有效后,被申请人应立即支付担保费用。
以上内容是本公司保证书的全部内容,如有任何问题,敬请您随时联络我们。如果贵院接受本保证并发出收到通知书,则本公司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保证责任。
敬礼!
担保公司: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