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城市规划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争议和纠纷。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拆迁财产保全的问题。那么,拆迁财产保全确实需要担保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拆迁财产保全。拆迁财产保全,顾名思义就是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及其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由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法律中,拆迁财产保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担保方式,即在拆迁前,被拆迁人必须提供足够的担保物或担保人,以确保其在被拆迁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另一种是存储财产保全方式,即在拆迁前,被拆迁人应当将其财产交由政府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保管,等到拆迁结束后再进行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大多数地区仍采用担保方式来进行拆迁财产保全。而在这种方式下,被拆迁人需要提供 部分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者请担保人担保相应的赔偿金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在被拆迁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其实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首先,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被拆迁人来说,提供足够的担保物或请得到足够可靠的担保人并不容易。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在拆迁过程中承受更大的风险,可能会面临失去房屋、收入、甚至家庭的风险。其次,由于担保人的身份与资质并不容易验证,这也可能导致一些担保人行为不当,影响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有必要对拆迁财产保全的方式进行改进。在保证被拆迁人权益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存储财产保全的方式来代替担保方式。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被拆迁人的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当然,在实施存储财产保全的方式时,也需要注意完善制度保证其有效性。比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进行财产的存储、保管和审计等工作,以确保被拆迁人财产的安全。
综上所述,在拆迁财产保全方面,担保方式虽然有其历史渊源,但其实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改进,以更好地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