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起始前或者诉讼中,为防止被申请人在未来诉讼过程中逃避执行,而对其已有的财产、证据、专利权等采取保全措施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公正和效果。
诉讼保全的种类包含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禁令保全、行为保全等,在不同的案件中,采取的保全措施也有所不同。财产保全主要是针对被告方已有的财产进行冻结、查封、扣押等行为,目的是确保在责令被告方履行义务或者判决之后,能够有效地追赔到申请人的损失。
证据保全则是为了在未来的诉讼过程中,保护申请人的证据不被对方毁灭、伪造或者篡改等,一般采取邮箱存证、封存证据等方式进行。
禁令保全则是指对被告有可能侵犯申请人权益的行为,采取限制、禁止等措施。比如禁止被告销售侵权产品等。
行为保全是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案件中采取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防止被告方侵犯知识产权,如禁止被告方仿制申请人的产品等。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是一种先行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公正和效果。在实践中,申请人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和法律基础,才能顺利申请到诉讼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