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对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财产、证据等物品采取保护措施的一种民事诉讼程序。而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诉讼保全的诉讼案件中,存在一类情况,即原告在提出保全申请时并不知道被告的财产情况。
那么,对于这类情况,原告应该如何进行诉讼保全呢?
首先,针对不知道被告财产情况的情形,原告可以进行财产搜索申请,通过向法院提出财产搜索申请,动用法院的权力及搜索程序,获取被告的财产情况,以此进行保全。财产搜索程序主要包括询问被告、搜索被告的财产状况、查询银行账户等方式进行。
其次,原告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对被告可能的财产进行保全。比如,可以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财产,防止被告将财产转移或者挪用;可以申请查封被告的财产,使得被告无法处置或转移该财产;可以申请扣押被告的物品,包括车辆、房产等,在未破产或者被宣告无财产可供执行前,保证原告获得赔偿。
再次,对于那些无法定位到具体财产的情况,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提出变相保全措施的申请。比如,提出扣押职工工资、离职补偿金等申请,通过对被告的劳动报酬进行扣押,从而达到保全目的。
综上所述,诉讼保全是维护民事申请人权益的重要程序。即便是在不知道被告财产情况的情况下,原告也可以通过申请财产搜索、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将可能影响诉讼结果的财产进行保全。同时,原告还可以通过变相保全的申请方式,采取其他措施进行保全,并最终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