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财产存在被损害或可能被损害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期间,为了保障诉讼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侵害,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那么,诉讼财产保全后能得到哪些保障金呢?
一、保全担保金
在财产保全申请中,法院会要求申请人缴纳保全担保金。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申请保全的权利,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失而设立的一种保障措施。一般来说,担保金的金额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有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担保金的数额。在诉讼结束后,如果被申请人没有遭受损失,担保金就会按照法院的规定退还给申请人。
二、违约金
如果被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违反法院的保全裁定,例如私自处置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裁定等行为,法院可以对其处以违约金。违约金通常为被申请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例如被申请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维权裁定而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被申请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三、赔偿金
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财产保全期间被侵权人的权益仍受到侵害,被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申请人申请保全的是被申请人的房产,但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将该房产出售给了第三人,并违反了法院的保全裁定进行转移,此时如果被申请人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可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金。
总之,诉讼财产保全是在民事诉讼期间为了保障当事人权益而设立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后能得到的保障金包括保全担保金、违约金和赔偿金。这些保障金的数额和条件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裁决。因此,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法院的保全裁定,才能确保自身获得更多的保障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