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诉讼案件越来越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对于一些重要的财产提供了诉前保全制度,以避免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受到不必要的损失。那么,诉前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呢?本文将从现行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具有请求权,即该申请人应当是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因此,在申请诉前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明确自己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哪些责任,保全的财产应当与这些要求有直接关联。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诉前保全可以保全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
诉前保全可以保全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不动产等等。这是因为,被申请人的这些财产很可能会被转移或者变卖,从而导致申请人在诉讼期间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者救济。
二、被申请人可能拥有的财产
诉前保全还可以保全被申请人可能拥有的财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未来的工资、奖金、股息、租金等等。这是因为,被申请人未来可能获得的这些财产可能会被转移或者改变,从而导致申请人在诉讼期间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者救济。
三、被申请人掌握的证据
诉前保全还可以保全被申请人掌握的证据,如文件、录音、录像、电脑硬盘等等。这是因为,被申请人的这些证据很可能会被销毁或者篡改,从而导致申请人在诉讼期间无法获得公正的审判结果。
综上所述,诉前保全可以保全的财产主要包括被申请人的财产、可能拥有的财产、以及掌握的证据等等。同时,对于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来说,还需要明确自己要求被申请人承担哪些责任,以避免因为保全的财产与请求无关而被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