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其中财产纠纷是相当常见的一种。当遇到对方拒绝支付或者违约等情况时,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是一个比较有效的解决方法。那么,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保全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被告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恶意毁坏或者转移财产等行为,需要先将被申请保全的财产予以冻结或者扣押。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写出申请保全的诉状或者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法院进行审理。
那么保全对方财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当事人担心对方一方不能按照判决、裁定的内容履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对方存在可能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会使其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在行为人未实施前停止其行为,或者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
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申请保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那么,申请保全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是什么呢?
1、确定被申请财物具体方位、数量、性质等情况;
2、诉状或起诉状中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资产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担保凭证等;
3、申请保全的财物应当具有一定的价值,没有价值或价值过低的财物不应当被申请保全;
4、必须在立案审理前申请保全,因为立案后再提出保全申请,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
5、相关证据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合法,符合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
6、申请人应当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纠纷的一方当事人。
总之,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是一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需要在具体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当然,如何避免纠纷才是最终目的,充分理解法律知识并且慎重考虑后再采取行动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