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产保全收费标准与费用计算
财产保全是指通过法院审判程序对某些可能被侵占的财产进行保全,防止侵占行为对权利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2020年财产保全涉及到的收费标准与费用计算如下。
一、财产保全的类型和费用
1. 留置执行
留置执行是以搁置被执行人财产,迫使其进行清偿的一种执行方式。留置执行的费用包括:
(1) 财产的保管费用,包括保险费用等;
(2) 执行裁判文书的印刷费、公告费、执行通知费等。
2. 查封执行
查封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依法予以封存、封质或限制其处分的一种保全措施。查封执行的费用包括:
(1) 财产的封存费用,包括保险费用等;
(2) 执行裁判文书的印刷费、公告费、执行通知费等。
3. 冻结执行
冻结执行是指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予以冻结,使其不能随意处分、转移的一种保全措施。冻结执行的费用包括:
(1) 执行裁判文书的印刷费、公告费、执行通知费等;
(2) 财产的冻结费用,包括保险费用等。
二、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
财产保全的费用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财产保全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
1.财产保全费
财产保全费是指保全措施的实施费用,包括财产保全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差旅费等。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法院认定的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的 10% 费用计算。
2.宣传费
宣传费是指公告、通知和传单等宣传材料的印刷费和发布费用。宣传费的计算方式与打印数量有关,一般情况下,每页宣传材料的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0.1 元。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了案件受理费、案件经济鉴定费、案件鉴定费以及其它与财产保全相关的费用。
三、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的费用是由申请保全的一方承担,如果最终裁决结果不利于此方,则裁判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申请的费用包括了法院规定的标准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需要对保全费用进行提前垫付,则需要在缴纳申请保全费用的同时,与承办执行法官签订垫付协议。
综上所述,最终财产保全的费用是由多个因素决定的,包括保全措施的类型及规模、保全所需费用以及法院要求支付的标准费用等。做好财产保全,不但能够保证自身的权益,让被执行人承担适当的风险成本,也需要注意及时缴纳费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