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联合体(或称联合体投标)里银行履约保函的责任划分,很多人*反应是“复杂”“法律术语多”。其实把问题拆开来看就简单了——履约保函是银行根据受益人(通常是招标人)的请求,保证在主合同人(投标联合体)不履约时向招标人付款的书面担保;联合体内部如何分担这项对外担保的责任,关键在于合同约定与各方承担方式。
银行履约保函(Performance Bond / Guarantee):银行承诺在受益人提出符合保函条件的索赔时支付一定金额,用以弥补投标方未按合同履约的损失。
联合体责任分配的两种基本模式:
连带责任(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招标人可以向联合体中任一成员或全部成员追偿全部保函款项,谁先被追偿谁先承担责任,成员之间再内部追偿或分摊。 按份责任(Pro Rata / Several Liability):各成员按合同或投标书中的约定比例对保函项下的责任负责,招标人只能按约定比例请求各自承担。生活化地说,连带就是“债务共同体”,你和我签了字,债主可以要其中一个人把钱全要了;按份就是“你出一半,我出一半”,债主来找谁都按比例来。
因为银行、招标人和联合体成员三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银行在审保函请求时,看的是受益人的索赔是否在保函文本范围;它并不关心联合体内部谁负责。 受益人希望获得*保障,通常偏好连带责任的安排。 联合体成员(尤其是出资比例小或出资多的)更希望按份分摊,以避免被迫独自承担全部风险。下面给出一套结构化的责任划分条款模板,便于在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或保函框架协议中使用。每段后我会附注简短说明,方便理解和谈判。
条文:联合体各成员(以下简称“保证人”)就本项目向招标人出具之履约保函项下的责任为连带且无限连带。在受益人提出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时,保证人之一或数人应对该等索赔承担全部责任,且受益人有权直接向任何一名保证人要求全部付款,无需先向其他保证人或联合体主成员追偿。
说明:这是保护受益人权益*强的写法。成员间日后内部再通过补偿协议、追偿权来处理。
条文:联合体各成员在保函项下的责任按其在联合体出资或投标书中所列比例承担(如下表所示)。受益人对任何一名保证人的索赔不得超过该保证人按比例应承担的金额;若受益人要求超过该比例,保证人有权拒绝并要求受益人先向其他保证人主张。
联合体成员 责任比例 甲公司 60% 乙公司 30% 丙公司 10%说明:按份责任需要非常明确的比例,并且在实践中银行和招标人常常不接受完全按份的保函条款,需提前沟通。
条文:保函总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各保证人对该总额承担的责任以其所占比例为限,且任一保证人对保函项下的*单笔承担不超过其比例对应的部分。若受益人之索赔超过保函总额或超出任一保证人比例限额,则受益人可按保函及本协议约定向联合体全体成员按比例追偿。
说明:这种模式适合既要控制单一成员风险,又希望保持受益人能获得合计保障的场景。
假设保函总额为1000万,招标人在连带结构下向甲公司全额索赔1000万。甲公司代为支付后,可按内部协议向其他成员追偿:
按原始责任比例追偿:乙30%、丙10%。甲公司可向乙追偿300万、向丙追偿100万。 按实际履约或过错分摊:若证据显示主要违约系甲公司施工引起,内部可按过错率重新分配责任。实际中建议把追偿时效、证据标准和争议解决方式都写成合同条款,避免后面一面积的扯皮。
保函问题其实是风险分配的事,不是单纯法律术语的博弈。站在对方角度想一想:招标人要保障回收、银行要可执行、成员要可承受。很多时候通过混合方案(例如对外连带、内部按份追偿并设上限)能达到各方的平衡。谈判时多给出备用方案、把争议解决写细、把关键条款量化,这些比辩论谁对谁错更有用。
如果你现在要用这份模板去投标,建议把“责任形式”“责任比例”“保函总额”“追偿机制”“争议解决”五项作为谈判核心,同时把与银行的沟通提前做足,带着银行模板一起去谈招标人,成功率高不少。
顺便说一句,实务里遇到*多的是两类尴尬:一是联合体内部没事先签好协议,一旦被追偿大家手忙脚乱;二是保函文本和联合体协议自相矛盾,*终按保函执行但内部没人认可。你要是能在投标前把这些条款落实下来,就已经赢了一半。
下面留出一个简单签署区,方便直接纳入联合体协议或投标文件。
联合体(或各成员)签章 代表人 日期 甲公司(签章) (签名) YYYY 年 MM 月 DD 日 乙公司(签章) (签名) YYYY 年 MM 月 DD 日 丙公司(签章) (签名) YYYY 年 MM 月 DD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