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等财产。这样一来,即使官司赢了,对方也没法偷偷把钱藏起来。
但有时候,法院在保全财产时,可能会误伤“第三方”——也就是和案件无关的人。比如:
张三欠李四钱,李四申请冻结张三的账户,但张三的账户里有一部分钱是王五的(比如合伙生意资金)。 或者张三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法院查封时把银行的抵押权也冻结了。这时候,第三方如果发现自己“躺枪”了,该怎么办?
注意! 有些法院可能不会主动通知第三方,所以如果你怀疑自己的财产被误保全,可以:
去银行查账户状态 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房产状态 找律师帮忙查询法院的保全记录如果法院的判决书里涉及你的财产,而你觉得自己被“误伤”了,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这是最直接的办法,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说明:
你是谁? 被保全的财产为什么是你的?(提供证据,比如转账记录、合同) 请求法院解除对你的财产的保全。注意! 执行异议要在知道被保全后15天内提出,否则可能错过最佳时机。
如果法院认为你的异议不成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财产权属,并解除保全。
如果财产被保全是因为债务人的问题(比如他欠钱不还),你可以:
让债务人尽快还钱,解除保全 如果债务人不配合,你可以起诉债务人赔偿你的损失案例1: 王先生和李先生合伙开公司,公司账户用的是李先生的名字。后来李先生欠债,法院冻结了公司账户,王先生的钱也被冻了。王先生提交合伙协议和出资证明,最终法院解除了对他的资金的冻结。
案例2: 张女士把车借给朋友开,结果朋友欠债,法院查封了这辆车。张女士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证明车是自己的,法院最终解封。
如果你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