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赢了,对方还是不还钱,这时候很多人会想:胜诉后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答案是可以,但具体怎么执行、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并不清楚。今天我们就用最通俗易懂的方式,帮你理清这个问题。
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提前冻结或查封其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顺利执行。比如:
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查封房产、车辆 扣押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如股票、股权等)财产保全一般分为两种:
诉前保全(起诉前申请) 诉中保全(起诉后、判决前申请)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胜诉后仍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不过这时候的保全叫“执行阶段的财产保全”,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执行措施”。
可以! 但严格来说,胜诉后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这时候的“保全”实际上是强制执行措施,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全”。
简单理解:判决前的保全是“防转移”,胜诉后的执行是“直接拿钱”。
拿到生效判决书
一审判决后,如果对方不上诉,15天后生效; 二审判决是终审,立即生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判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院立案后,会启动执行程序。法院查控对方财产
法院通过银行、房管、车管等系统查询对方财产。 发现财产后,会冻结、查封、扣押。财产变现
存款直接划扣给你; 房产、车辆等可拍卖,钱款优先偿还给你。虽然胜诉后一般直接进入执行,但某些情况下仍需类似保全的措施:
很多人胜诉后申请执行,却发现对方没钱,这时候可以:
申请“终本”(终结本次执行) 法院暂时结案,但发现新财产后可恢复执行。 盯紧对方财产变动 比如对方突然买房、买车,可向法院举报。 申请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限制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等)。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胜诉后一定要及时申请执行,否则可能错过最佳时机。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你理清胜诉后的财产保全问题。如果你有类似经历或疑问,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