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对方在官司期间转移、变卖或隐藏财产,确保将来法院判决后你能顺利拿到钱。比如,张三欠你50万不还,你起诉他,但担心他在打官司期间把房子、车子卖掉或者把钱转走,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但有时候,一开始申请保全时可能没发现对方的所有财产,或者对方后来又获得了新的财产(比如继承了一笔钱、买了新车等)。这时候,你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追加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求法院对这部分新发现的财产也进行保全。
发现新的财产线索 比如你之前只冻结了对方的银行账户,后来发现他名下还有一套房子或一辆车,就可以申请追加保全。
原保全的财产价值不足 比如你起诉对方赔偿100万,但之前只冻结了他50万的存款,现在发现他还有股票、基金等,可以申请查封更多财产。
对方转移或变卖财产 如果对方偷偷把已经被保全的财产转移了(比如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你可以申请追加其他财产。
案件情况发生变化 比如原本的诉讼金额增加了(比如利息、违约金累积),或者对方又欠了你新的债务,需要扩大保全范围。
申请书不需要太复杂的法律术语,关键是把事情说清楚。以下是基本结构和写法:
直接写:
“追加财产保全申请书”简单说明:
你起诉对方的案由(比如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 法院已经受理,案号是多少。 之前已经申请过财产保全,法院裁定保全了哪些财产(比如冻结了银行账户、查封了房产等)。这是重点,要写清楚:
为什么需要追加保全?(比如发现了新车、新存款、对方转移财产等) 新发现的财产具体是什么?(比如某银行的账户、某小区的房产、某公司的股权等) 这些财产的价值是否足够覆盖你的诉讼请求?示例: “申请人近日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新增一辆宝马轿车(车牌号:XXXXXX),登记在其配偶名下但实际由被申请人使用。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申请对该车辆进行查封。”
明确写出你希望法院怎么做,比如:
“请求法院裁定追加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XX房产(地址:XXX)及XX银行账户(账号:XXX)。”写上“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日期。
审查你的申请 法官会看你的理由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分。如果没问题,一般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追加保全 法院同意后,会出具《追加保全裁定书》,然后执行局会去查封、冻结新发现的财产。
对方可能提出异议 如果对方认为你的申请不合理,可以申请复议,但只要你证据充分,一般不会影响保全。
是的,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担保(比如交一部分保证金或找担保公司)。这是为了防止你滥用保全措施,给对方造成损失。
可以!只要你能提供具体线索(比如外地房产的地址、外地银行的账号),法院可以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执行。
如果你申请保全错误(比如搞错了财产归属),导致对方损失,你可能要赔偿。所以一定要确保财产线索准确。
一般到案件结束(判决执行完毕)为止。如果官司拖很久,你可能需要申请续保。
希望这篇指南能帮你理解“追加财产保全”的流程。如果你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准备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