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借给朋友10万块钱,结果他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一屁股债,最后破产了。这时候,你和其他债主都想要回自己的钱,但公司剩下的钱可能只够还一部分人。那么,谁先拿钱?谁后拿钱?这就是“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公司保全财产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破产或债务纠纷时,某些债权人(比如银行、员工、供应商等)可以比其他人更早、更有保障地拿回自己的钱。如果你不了解这个规则,可能明明该先拿钱,结果却被别人抢先一步,最后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
不是所有债主都能平等分钱,法律规定了不同债权的优先级。一般来说,顺序如下:
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优先支付。 税款:欠的税得先还,国家不会让你赖账。 有担保的债权:比如银行用公司厂房做抵押贷款,银行可以优先拿回钱。 普通债权:没有抵押的普通债主,比如供应商、民间借贷等,最后分剩下的钱。如果你是普通债主(比如朋友借钱、供应商赊账),没做任何担保措施,那很可能排在最后,甚至一分钱都拿不到。
既然普通债主容易吃亏,那怎么才能提高自己的受偿顺序?关键方法就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就是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的资产(比如银行账户、房产、设备等),防止公司偷偷转移财产,确保将来打赢官司后能拿到钱。
不一定!保全只是防止财产被转移,但受偿顺序还是看债权的性质。
如果你有抵押、质押(比如公司用设备抵押给你),那你属于“有担保债权”,可以优先受偿。 如果只是普通债权,保全只是让你“排队”时有个保障,但顺序不会变。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公司提供担保,比如签合同时要求抵押、质押,或者让老板个人担保。
如果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主还能做什么?
法院会公告破产信息,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否则可能直接被忽略。
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可以开会讨论怎么分钱,比如是否接受和解、资产如何处置等。虽然普通债主话语权不大,但至少别完全放弃。
如果公司还有一点钱,但破产程序拖很久,你可以尝试和公司协商“个别清偿”,比如让公司先还你一部分,但得经过法院同意,否则可能被撤销。
案例1: 老王借给朋友公司50万,没要任何抵押。结果公司破产,资产被银行(有抵押)和员工先分完,老王一分钱没拿回。
案例2: 小李借给公司30万,但让公司用一辆车做抵押,并办了抵押登记。公司破产后,小李拍卖车子拿回了20万,比普通债主强多了。
结论: 有没有担保,结果天差地别!
公司破产时,钱就那么多,谁先谁后法律说了算。普通债主最容易吃亏,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担保(抵押、质押),必要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公司已经不行了,赶紧起诉,别等,越拖越拿不到钱。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自己的钱,自己得主动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