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导致将来判决无法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比如,张三欠李四50万不还,李四起诉到法院,担心张三在这期间把房子、车子卖掉逃避债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张三的资产,确保将来赢了官司能拿到钱。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
诉前财产保全(起诉前申请,紧急情况下使用) 诉中财产保全(起诉后申请,更常见)法院批准后,可以查封房产、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车辆等,确保被告的财产不会被转移”。
骗取财产保全,指的是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编造事实,误导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导致被保全人(被告)的财产被错误冻结或查封。常见手段包括:
伪造证据(比如虚构债务关系、伪造借条) 夸大债务金额(明明只欠10万,却申请保全100万) 隐瞒真实情况(比如双方已经私下和解,但仍申请保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被保全人的利益,还浪费司法资源,属于恶意诉讼的一种。
答案是:可能会! 具体要看情节严重程度。
如果法院发现申请人恶意保全,可以裁定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措施遭受的损失(比如账户被冻结导致生意亏损、房产被查封影响交易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如伪造证据、虚假诉讼),法院可以:
罚款(个人最高10万,单位最高100万) 拘留(最长15天)案例参考: 2020年,江苏某男子为报复前女友,伪造借条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导致其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法院查实后,不仅解除了保全,还对该男子罚款5万元,并司法拘留10天。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比如涉案金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刑法》第307条之一)或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关键点:
是否故意(明知虚假仍申请) 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如企业因账户冻结破产)如果你是被保全的一方,发现对方可能是恶意申请,可以:
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保全。 提供反担保(比如用等值财产或保证金替代被冻结的资产)。 起诉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因保全遭受经济损失)。财产保全本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如果有人利用来恶意整人,法律绝不会轻饶。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坐牢。无论是申请保全还是被保全的一方,都要遵守法律,避免因小失大。
记住:打官司要讲证据,耍小聪明可能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