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制度最早出现在1991年,当时中国颁布了《民事诉讼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这项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在打官司期间转移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执行。下面咱们就详细聊聊这事儿。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新版《民事诉讼法》,这是财产保全第一次在法律里写得明明白白。以前老百姓打官司最怕啥?就怕对方提前把房子车子都卖了,等法院判赢了也拿不到钱。这个制度一出来,原告就能申请法院先把对方财产冻住。
最早的规定挺简单的,就说了几种保全方式:查封、扣押、冻结。比如张三欠李四钱不还,李四起诉前就能申请把张三的银行账户冻上。那时候申请保全还得提供担保,就怕有人乱申请害别人。
2007年民事诉讼法大修时,财产保全这块儿改动不小。增加了"行为保全",就是不仅能冻财产,还能禁止对方干某些事。像知识产权案子,可以要求侵权方先停止生产假货。
到了2012年又修改了一次,最实用的变化是:情况紧急时,48小时内必须作出裁定。以前有些案子,等法院走完程序,财产早转移完了。现在速度快多了,特别适合那些借钱不还的老赖案子。
先说个真实案例。2018年北京有个服装厂老板,欠了200多万货款跑路。债主聪明,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连夜把老板刚买的三套房查封了。最后判决下来,房子拍卖还债,债主一分没少拿。这就是会用保全的典型。
现在申请保全比以前方便多了。直接在微信小程序里就能提交材料,担保也不一定要现金,保险公司出的保函也行。不过要注意,乱申请要赔钱的。去年上海有个案子,原告乱冻结对方账户,最后赔了人家18万损失。
普通老百姓用得上的场景很多:离婚分财产怕对方卖房、交通事故赔偿、农民工讨薪...关键是要快准狠。证据要扎实,最好能摸清对方财产线索,比如哪个银行有存款、车牌号多少。法院不会帮查这些,得自己想办法。
最近三年有个新趋势,诉前保全越来越多。就是还没起诉先申请保全,特别适合那种对方可能要跑路的情况。但门槛也高,得证明情况确实紧急。有些法院要求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30%的担保,这个得提前准备好。
财产保全制度实行三十多年来,帮老百姓保住了无数血汗钱。下次要是遇到老赖,记得1991年诞生的这个法律武器能帮大忙。关键是要早动手,别等对方把财产转移光了才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