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一种手段,而房屋担保则是用房子作为保证的一种方式。这两种方法在借钱、打官司等场合经常用到,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下面具体说说它们是怎么回事。
财产保全说白了就是怕对方赖账,提前把他的财产给"冻住"。比如你跟别人打官司,担心他偷偷把房子车子卖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要是同意了,就会把对方的财产先封起来,这样他就没法动了。
申请财产保全要交担保金,一般是保全金额的30%。要是最后你打赢了官司,这笔钱能要回来;要是打输了,可能就要赔给对方。所以申请前得想清楚,别乱来。
财产保全分两种: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还没打官司就先申请,比较急;诉中保全是打官司过程中申请的。不管哪种,都得赶紧办,晚了可能就来不及了。
房屋担保就是用房子来做保证。比如你要借钱,银行怕你还不上,就让你拿房子做抵押。要是真还不上钱,银行就能把你的房子卖了抵债。
办房屋担保要去房管局登记,不登记不算数。登记后会在房产证上记一笔,这叫"他项权利"。等你还清钱了,记得去注销这个登记,不然以后卖房子会有麻烦。
房屋担保有两种常见形式:抵押和质押。抵押是房子还在你手里住着,只是登记个担保;质押是把房产证押给别人,现在很少这么做了。不管哪种,都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别被坑了。
财产保全和房屋担保都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好办法,但要用对地方。搞财产保全要快,办房屋担保要稳。记住这些要点,遇到事儿就不容易吃亏。不管是借钱还是打官司,提前做好这些准备总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