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重要手段,最高院对此有明确规定。简单说,就是法院可以提前冻结对方的房子、车子、存款,确保打赢官司后能拿到钱。下面详细说说具体怎么操作,需要注意哪些坑。
打官司最怕什么?对方偷偷把财产转移了!最高院早就想到这茬,在《民事诉讼法》和一堆司法解释里打了补丁。财产保全分两种: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就是还没立案就先冻住对方财产,但条件很严格——你得证明情况紧急,比如对方正在卖房跑路,还得提供担保。诉中保全就宽松些,立案后随时能申请。
法院审核时主要看三点:第一,你的请求合不合理。比如你索赔10万,却要冻结对方500万的房子,这就过分了。第二,你有没有胜诉可能性。要是明显理亏的案子,法院不会批。第三,担保到不到位。通常要交相当于保全金额30%的现金或保函,去年有个案子就因为担保不足被驳回了。
很多人以为申请了就万事大吉,其实坑多着呢。有个老板申请冻结对方账户,结果自己担保的房产证有问题,白忙活一场。还有更冤的——保全对象搞错了。去年某公司把合作方分公司当总公司申请保全,最后赔了8万冤枉钱。记住:车要查行驶证,房要看房产证,公司得查工商登记,错一个字都不行。
期限问题也常被忽略。银行账户通常冻一年,房子能冻三年。快到期的前半个月必须续保,否则自动解封。杭州有个案子,原告忘了续期,结果被告在解封当天就把钱转去澳门了。
从递交申请到执行,最快三天最慢半个月。材料要备齐:起诉状、证据清单、担保材料缺一不可。有个细节很多人不知道——保全裁定书送达后,必须24小时内开始执行。曾有个执行法官拖了三天,被告趁机转移财产,最后法院自己赔了钱。
现在不少法院开通网上申请,但关键材料还得现场交。比如担保物的原件,必须让法官亲眼验货。上海某律所搞"线上担保",结果保函是PS的,律师直接被吊照。
被告也不是待宰的羔羊。如果觉得保全不合理,可以提异议。常见理由就两个:要么超额保全,比如欠款100万冻了500万资产;要么担保有问题,像用虚假房产证担保。去年有起案件,被告发现原告用的担保车是租来的,法院当场解封还罚了原告5万。
更狠的是反担保。只要被告拿出等值财产,法院就得解封。深圳有个开发商被冻了账户,马上押了十套现房,当天账户就解冻了。不过要注意,反担保必须"等值且足额",拿期房糊弄可不行。
乱申请保全是要赔钱的。如果最后官司输了,或者保全金额远超判决数额,申请人得赔对方损失。包括利息损失、经营损失甚至股价下跌损失。某上市公司被恶意保全,股价暴跌30%,申请人最后赔了九千多万。
法官乱来也要担责。去年曝出某地法院超额保全企业基本账户,导致工资发不出。最后不仅解封,院长还挨了处分。现在最高院明确规定:冻结账户必须留出生活费、社保费,不能往死里整。
财产保全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保住血汗钱,用不好反而要倒贴。记住关键点:材料要实、担保要足、对象要准、期限要盯。遇到对方耍花招,及时找法官反应。打官司就像下棋,走好财产保全这步先手棋,后面才能步步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