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的担保人是指在打官司前,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保全措施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能赔偿。这个人可以是申请人自己,也可以是愿意帮忙的第三方,比如亲戚朋友或担保公司。担保人的作用是让法院放心,确保保全措施不会乱用。
诉前保全的担保人,说白了就是给法院“交个底”的人。比如你想在打官司前冻结对方的财产,法院怕你乱来,就要求你找个担保人。这个担保人可以是你自己,也可以找别人。如果是你自己,可能需要交一笔钱或者押点东西;如果是别人,这个人得愿意替你担责任,万一保全措施搞错了,他得赔钱。
担保人不是随便谁都能当的。法院会看这个人有没有能力赔钱,比如有没有稳定的收入、名下有没有房子车子。如果担保人是个穷光蛋,法院肯定不答应。另外,担保人还得写书面承诺,白纸黑字说清楚愿意担这个责任。
找担保人时要注意,这个人必须完全自愿。法院会单独问他是不是真的愿意,防止有人被逼着当担保人。如果事后发现担保人是被强迫的,那这个担保就不算数了。
当诉前保全的担保人不是闹着玩的,得想清楚再答应。首先,如果保全措施最后被证明是错的,比如不该冻结人家财产却冻结了,担保人就得赔钱。这笔钱可能不少,所以一定要掂量自己能不能扛得住。
其次,担保人最好和申请人关系够铁。因为这是要担风险的事,万一申请人耍无赖不认账,担保人就得自己兜着。亲戚朋友当担保人最常见,但亲兄弟也得明算账,把话说在前头比较好。
另外,现在有些担保公司专门做这个,收点手续费帮你担保。这种虽然省事,但得找正规公司,小心遇到骗子。法院对担保公司审查更严,会看它的营业执照、资金情况,不是随便什么公司都能过关。
最后提醒一句,当担保人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留痕。如果出了事赔不起钱,可能会上失信名单,以后贷款买房都受影响。所以千万别为了面子随便给人担保,得量力而行。
诉前保全的担保人制度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既让申请人能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又防止有人滥用保全措施。找担保人要谨慎,当担保人更要三思。无论是申请保全还是帮忙担保,都得把法律风险想清楚,别等出事才后悔。诉前保全的担保人责任重大,一定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