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和账户冻结?
说到冻结,不得不提保全。
保全是指为使将来案件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司法强制措施。冻结是保全措施的一种,除此之外,保全措施还有查封、扣押、扣留等。查封、扣押、扣留的对象一般是动产、不动产等,冻结的对象一般是银行账户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进行账户冻结,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当不冻结账户有可能导致案件判决不能履行或使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提起冻结程序;
2.冻结程序的提起,可以是依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是法院依职权裁定;
3.对于冻结申请,法院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或者申请人提供担保,对方当事人或者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有权裁定不实施冻结措施。
法院极速解冻抗疫医院账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结合实务,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2.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