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三年了,对方还是没钱,也不露面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纠纷的案件也不断增多,其中一大问题便是强制执行的难度。强制执行是指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无法自愿履行的矛盾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判决或裁定的行为。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故意拖欠债务的人来说,强制执行是严格的法律手段。然而,当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履行判决或者裁定时,强制执行变得非常困难。
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些原告不幸遇到了无法执行及无法追究到被执行人的情况。这是因为被执行人隐藏财产、巧立名目、转移财产等行为,让原本应该被执行的款项转移到其他人手中。此外,也有些被执行人会采取非法手段,诱骗、伤害执行人员。于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警惕风险,万事小心。
在有些案件中,即使被执行人没有搬迁、隐匿财产、停业,但坚守自己无力偿还的原则,执行结果仍然是失败。因为法院在强制执行中会考虑到债务人的生活保障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保障问题,即如果被执行人生活拮据,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则无法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切手挽回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也只能无奈而归。
而在另一些案件中,即使债务人有能力、有意愿履行裁定或判决,且法院已经进行强制执行,但其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或者是拖延到了法定时间的最后。这些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对了司法机关的威信和效率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这种场合下,除了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外,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被执行人的监督,发扬群众监督的力量,共同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虽然强制执行的难度不容忽视,但只要我们坚持法治的原则,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执行原则,强制执行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