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担保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系xx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因被xx银行以贷款合同为由,向贵院提出查封申请,影响我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特提出解除担保查封申请,恳请贵院予以支持和帮助。
我公司成立至今已经有多年历史,一直秉承诚信做事、合法经营的原则。近日,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xx银行申请贷款,经过银行方面审核,最终批准了我公司的贷款申请。然而,由于一些经营上的困难,我公司未能按期还款,此后银行通过法院途径提出了查封申请,对我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查封财产的决定应当在财产被查封时,发出查封通知书,并告知被查封人有权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被查封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维持查封或者解除查封,并通知被查封人。然而,银行方面未曾告知我公司关于提出异议的权利,并且贵院未能在法定的三日内决定是否维持或解除查封,这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在此强烈要求贵院解除对我公司的查封,允许我公司顺利开展正常经营和生产。同时,我公司承诺将全力协助银行尽快解决还款问题,并且愿意与银行方面进行积极的协商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以便对双方而言达到和谐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公司对贵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真诚希望贵院能够公正的审理此案,帮助解决双方的矛盾,恢复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敬礼!
xx公司法定代表人: X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