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解封申请书怎么写?
担保物解封是指当有一项债务被违约方违约了,在该期限到达之后,为了取回欠款,债权人依据担保合同中的约定,申请法院根据合同约定的担保物性质和价值进行解封,以便将该担保物价值处置并转变为现金,以支付债务。因此,担保物解封申请书主要是为了申请法院根据担保合同解封已经被保管的担保物,并进行处置以支付债务。通常情况下,担保物解封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案由及诉讼请求
首先,担保物解封申请书应当明确案由、诉讼请求以及所要解封的担保物,例如:“本案系借款违约纠纷,本人系借款人,内部副总经理……的信用担保财产已经被法院解封,请法院尽快拍卖或变卖以清偿债务。”
二、解述本案情况
其次,担保物解封申请书应当对本案情况进行详细的解述,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债务的起因、金额及违约情况等信息。
三、证据陈述与举证材料
然后,担保物解封申请书还应当列举与此次解封案件相关的证据,并提交具体的举证材料。
四、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担保物解封案件的审理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因此,申请人应当在担保物解封申请书中引用和陈述相关法律规定,以更好地证明自己的诉求和合法性。
五、诉讼请求
最后,担保物解封申请书的末尾应当陈述明确的诉讼请求。如果有其他要求,比如索赔、追讨等,则应当一并在诉讼请求中陈述。
以上是担保物解封申请书的常见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申请书的具体写法要根据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和规定而定。因此,拟写申请书时应当参考当地法院的规定,以避免审理过程中出现偏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