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担保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本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当债务人有可能逃避债务或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但是,如果债权人在保全后不能充分证明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存在,或者债权人不再需要保全措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担保解除保全申请,解除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保全措施。
以下是提供担保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本,供债务人参考: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一笔欠款纠纷。然而,在竞价拍卖之前,被申请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偿还了申请人的欠款,而竞价拍卖所得的价款又已经超过了申请人欠款的全部金额。因此,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已经没有必要存在。
申请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提出保全申请,经裁定有权执行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愿意对本案提供足够的担保,以解除本案的保全措施。
2、被申请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偿还了申请人的欠款,而竞价拍卖所得的价款又已经超过了申请人欠款的全部金额。因此,本案已经不存在需要保全的情况。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方式:
(此处填写具体的担保方式)
申请人申请担保解除申请的裁定:
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本案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声明:
本人志愿提供担保,承诺使用本人名下的资产对本案进行担保,并接受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在提供担保解除保全申请时,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被申请人已经偿还的欠款情况,以及竞价拍卖所得的价款已经超过了欠款的全部金额。此外,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担保方式及其价值,以增加法院核准解除保全措施的概率。
总之,提供担保解除保全申请书是一项复杂的过程。申请人需要了解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详细说明案件的情况,并提供足够的担保,以增加申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