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与保全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涉及到财产保全、查封等问题。虽然看似类似,但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区别的。本文就来探讨一下法院查封和保全的具体区别。
一、查封和保全的定义
1.查封
查封是指法院决定采取的一种措施,限制被查封财产的流转和变卖,以确保其在裁判作出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查封是一种限制权利的措施,其目的是保护执行权人的权益。
2.保全
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冻结、扣押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债权人在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上能够有权执行。保全是一种保障权利的措施。
二、查封和保全的区别
1.目的不同
查封的目的是限制被查封财产的流转和变卖,保护执行权人的权益,确保其在裁判作出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而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在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上能够有权执行,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2.适用情形不同
查封主要适用于财产被拥有人的失信行为导致的执行行为。而保全主要适用于在诉讼中因被申请人可能会转移财产、潜逃或者以其他方式将财产转移导致无法执行时而采取的措施。
3.效力不同
查封对被查封财产只有很有限的限制效力,一般仅在查封登记处登记后才生效。而保全则对被保全财产的限制效力非常强,被申请人无法自行处置被保全财产。
4.后果不同
被查封财产处置时,必须征得法院同意,并经过公开拍卖等程序进行变卖。如果变卖后价格低于评估价,执行债权人要承担应由拍卖所得价款与债权的差额。而被保全财产则由法院指定的托管人保管。如果被申请人质疑保全决定后提起抗诉并最终胜诉,则法院应赔偿申请人的损失。
总体而言,查封主要限制被执行人对其财产权的行使,而保全则是保护申请人权利的措施。区分查封和保全的不同点,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合法合规地行使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