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域管辖
管辖当平湖市、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等。
二、级别管辖
1、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不包括1亿元)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2、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不包括5000万元)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3、管辖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不包括1000万元)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4、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法院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222号
邮编:314200
来院当事人请到:平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丰收路469号
(民商事立案请到:平湖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衔道池海路381号)
导诉台电话: 0573-85010993
立案信访电话:0573-85012212
投诉举报电话:0573-850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