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管辖除北仑区外,还有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目前,全院有在编干警124名,其中硕士46人,博士1人。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机构,下设柴桥人民法庭、小港人民法庭、大榭人民法庭、梅山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以及事业单位北仑区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民商事案件管辖地域范围:北仑区(含新碶街道、小港街道、大碶街道、霞浦街道、柴桥街道、戚家山街道、大榭街道、白峰街道、春晓街道、梅山街道和郭巨街道)、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梅山保税港区。
民商事受理案件的范围为:1、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浙江省辖区且诉讼标的额5000万以下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浙江省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2、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商独资企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不含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纠纷和驰名商标认定案件);5、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